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減修英文學分申請

適用對象: 108學年度起(含)入學學士班學生適用(排除外語系及英教系及進階生同學)
申請期限: 入學後至畢業前均可申請
申請方式: 校務資訊系統填寫申請表後(申請畫面如下圖),攜學生證、英檢成績單正本影本各一份(正本查驗後歸還)、申請單,至語言中心辦公室辦理檢核(綜二館206R)
註:若該英檢考試無核發成績單者,可先印出網路成績取代英檢成績單影本,至語言中心申請檢核時,會請同學現場登入英檢考試成績顯示查詢頁面確認。
申請時間: 上班日上午9-12點、下午2-5點

英文檢定考試英文減修標準:

•  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(GEPT)中高級初試(含)通過
•  托福紙筆測驗 (TOEFL ITP) 550分(含)以上
•  托福網路測驗(TOEFL iBT) 79分(含)以上
•  雅思國際英語測驗(IELTS) 6級(含)以上
•  英國劍橋大學國際英文認證分級測驗
•  多益測驗 (TOEIC) 聽力與閱讀成績750分(含)以上
•  外語能力測試 (FLPT) 之英語測驗筆試各分項成績70分(含)以上

備註說明:

高中時期通過以上任一英語能力檢定考試標準者 皆可申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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